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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我公司顺利通过混凝土结构钢筋保护层厚度和砂中氯离子含量检测能力验证

201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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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建监站函〔2013〕110号
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规范检测工作行为,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力的提高,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我站会同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于2013年5月22日至31日组织全省有关检测机构进行混凝土结构钢筋保护层厚度和砂中氯离子含量检测能力验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能力验证是对我省开展混凝土结构钢筋保护层厚度和砂中氯离子含量检测机构的人员和设备以及实际操作能力的一次综合性检验。全省149家检测机构参加混凝土结构钢筋保护层厚度能力验证,124家检测机构参加砂中氯离子含量能力验证。共有11家检测机构未按要求参加本次能力验证。
    本次能力验证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能力验证方案、评判标准、样品和试块制作等方面经过专家论证。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能力验证共有12个预制钢筋混凝土试件(分为梁试件和板试件,梁试件预埋3根钢筋,板试件预埋6根钢筋),分为A、B、C、D共4组(每组3个试件)。参加的检测机构现场抽签决定组别,现场能力验证工作结束后,机械切开试件,量测试件中各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作为约定真值。
    砂中氯离子含量能力验证样品采用氯离子含量不同的A、B、C三类砂,我站在每类砂中随机抽取10个样品做均匀性检验,并采用方差分析法计算,抽样检验结果各类砂中氯离子含量都是均匀的。每个检测机构均领到其中A+C或B+C盲样。
    能力验证结果评审设两个专家组,遵循严谨、科学的准则,专家们对能力验证资料进行细致的审核,对能力验证结果进行认真评判。
 
    二、能力验证结果统计分析和评审结果
    (一)钢筋保护层厚度能力验证结果统计分析和评审结果
    1、统计分析
    本次能力验证拟采用Z比分数进行统计分析,由于实测值分布与假设分布存在差异,导致出现误判和漏判。经专家组讨论,对单根钢筋采用保护层厚度实测值(记为Rn)与约定真值(记为R)之差|Rn-R|进行评定。考虑到检测设备允许误差(±1mm)、试件表面平整度偏差(±1mm)、约定真值的修约(±1mm)的影响,因此对单根钢筋|Rn-R|>3的判为不满意,|Rn-R|≤3为满意。对所测全部钢筋满意率100%的为满意检测机构,满意率70%以下为不满意检测机构,其他为基本满意检测机构。
    2、评审结果:
    满意的检测机构101家,占67.8%;
    基本满意的检测机构22家,占14.8%;
    不满意的检测机构26家,占17.4%。
    (二)砂中氯离子含量能力验证结果统计分析和评审结果
    1、统计分析
    统计分析采用CNAS-GL02:2006《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验证评价指南》中介绍的稳健统计法。本次能力验证提供了样品对,计算出A+C及B+C样品组合中位值等统计结果数据,利用Z比分数(ZB和ZW)对能力验证结果进行判定,判定的标准:
    (1)|ZB|(或|ZW|)≤2为满意结果;
    (2)2<|ZB|(或|ZW|)<3为有问题的结果;
    (3)|ZB|(或|ZW|)≥3为不满意或离群的结果。
    2、评审结果:
    满意的检测机构100家,占80.6%;
    有问题的检测机构8家,占6.5%;
    不满意的检测机构16家,占12.9%。
 
    三、造成能力验证结果偏离的主要原因分析
    能力验证评审结果表明我省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整体水平比较好,但是也暴露不少问题,如部分参加比对的检测机构对标准规范、仪器设备性能的掌握还有不足,检测数据出现了较大偏差。造成能力验证结果误判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钢筋保护层厚度能力验证结果误判原因分析
    1、检测仪器操作不标准、不规范。如扫描探头轴线与钢筋方向不一致、扫描探头不在指定线上移动。
    2、检测仪器没有按作业指导书要求设定参数。如设定钢筋直径等参数。
    3、检测前未对仪器进行核查(检定或期间核查)。
    (二)砂中氯离子含量能力验证结果偏离原因分析
    1、硝酸银溶液等试剂的纯度没有准确标定;
    2、滴定终点判定不准确以及未严格按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检测。
 
    四、能力验证结果处理及整改要求
    (一)对今年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检测机构给予表扬,希望继续保持并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
    (二)钢筋保护层厚度能力验证评审为基本满意的检测机构和砂中氯离子含量能力验证结果评审为有问题的检测机构,应认真组织分析原因并内部整改,保存相关的记录备查。
    (三)对能力验证结果为不满意的检测机构责令整改,整改要求另行通知。
    (四)对未按要求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检测机构给予通报批评,(名单详见附件5),并将名单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议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未按要求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其相关项目的检测能力达不到要求的,应责令整改并暂停业务。

     附件下载.doc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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